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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海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www.haining.gov.cn   2015年03月06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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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以及2014年海宁市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截止2014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中国海宁”门户网站(http://www.haining.gov.cn)信息公开分站中下载。

  
  一、概述
  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重心,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和省、嘉兴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以服务中心、方便群众为立足点,围绕中心、贴近民生、强化措施,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回应社会关切以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特别是重大行政决策、社会关注热点,都予以及时地公开。
  (一)加强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为加强此项工作今年还专门为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配备专职主任一名,加大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力度。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明确公开责任主体、内容、程序及形式,细化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流程,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开展。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立“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原则,严防失密、泄密事件的发生。
  (二)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1、市级机关已基本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根据(海委办[2012]80号)文件精神,建立了《海宁市新闻发言人制度》印发了《海宁市新闻发言人工作手册》。全市现有46名新闻发言人,全年召开新闻发布会20多场,在海宁新闻网、海宁发布官方微博等发布相关信息,回应社会关切。2、依托“中国·海宁”门户网站群,以公开促服务,进一步整合网上公开服务资源,深化教育、医疗、住房、旅游、食品药品、环保、公共交通、以及供水、供电、供气等群众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专题服务,为广大群众提供一个高效、便捷的信息交换平台。3、做好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和依申请公开受理点的管理,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全市设立了市档案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图书馆三处查阅场所,均配置了相应的设施及人员,提供已公开政府信息的查阅手段,方便群众查询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4年1至12月31日我市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7002条。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政府机构和人事、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重大决策事项等方面。通过“中国海宁”门户网站群、各部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可查阅市镇两级政府、各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栏目,可向各级行政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市政府确定市行政审批中心、市档案馆、市图书馆为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点,汇集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供公众查阅。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共受理依申请公开共受理30件,办结30件。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5件,同意公开17件,同意部分公开3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4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并结合本市实际,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暂未收取检索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度市本级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况,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明显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方式还需进一步充实扩展,各部门推进的力度还不够,在工作落实中也存在差异,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还有待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2015年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按照《条例》的有关要求,根据工作实际,不断完善工作制度,推动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和年度报告制度,推进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议制度,逐步形成完整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二)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时效性,不断丰富公开内容。结合工作实际,着力深化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三)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程序和流程,加强信息资源的整合,处理好保密与公开工作,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为公众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服务。

  

  

                    海宁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2015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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