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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www.haining.gov.cn   2017年02月21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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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以及2016年度海宁市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报材料编制。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等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中国?海宁”门户网站(
http://www.haining.gov.cn)信息公开分站中下载。

  
  一、概述
  2016年度,我市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办法》,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和嘉兴市政府关于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规范公开程序、完善公开内容、明确公开重点、创新公开形式,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及时性和准确性。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履行好政府信息公开主体的职责;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作风,严格按照各项工作要求,扎实做好责任落实、制度制定、信息公开方式多元化和信息保障等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中国?海宁”门户网站累计发布各类信息12459条,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615条。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政府机构和人事、管理规范、发展计划、政策文件、财政预算和决算,群众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重大决策事项等方面。依托“中国?海宁”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网,进一步整合网上公开服务资源,深化教育、医疗、住房、旅游、食品药品、环保、公共交通、以及供水、供电、供气等群众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专题服务,为广大群众提供一个高效、便捷的信息交换平台。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全年我市收到依申请公开共157件,其中当面申请27件,网络申请14件,信函申请116件,办结申请157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各部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可查阅市镇两级政府、各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栏目,可向各级行政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并结合本市实际,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暂未收取检索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度市本级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况。
  2016年度市本级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对于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方面的信息,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加强各单位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严格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都要按《条例》、《暂行办法》规定全面、准确、及时做好公开工作。
  (二)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法规,要同步制定解读方案,加强议题设置,通过发布权威解读稿件、组织专家撰写解读文章等多种方式,及时做好科学解读,有效开展舆论引导。
  (三)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对涉及本地、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要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通过网上发布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动态信息。回应力求表达准确、亲切、自然,为群众提供客观、可感、可信的信息,发挥正面引导作用。
  (四)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按照申请内容、答复情况等进行分类管理。探索建立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的机制,及时总结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的问题,加强跟踪调研,加强研究分析,提出工作建议,促进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海宁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二0一七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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