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330481-016-020000-2018-0002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责任部门: 市交通运输局 生成日期: 2018年01月02日
名  称: 关于转发《嘉兴市交通运输局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海交法〔2017〕100号 责任科室: 法制科
内容概述:
   关于转发《嘉兴市交通运输局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转发《嘉兴市交通运输局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我要听内容〗

关于转发《嘉兴市交通运输局推广随机抽查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创新执法监管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强化社会监督,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根据嘉兴市交通运输局(嘉交〔2017〕80号 )文件精神,现将《嘉兴市交通运输局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转发,请根据方案要求,做好随机抽查工作。具体通知要求如下:

    一、深化认识落实责任

    “双随机”抽查工作涉及到各个条线,必须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力求随机抽查工作取得实效。我局将执行随机抽查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二、建立建好专项台帐

    请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建立本单位的“一单两库”台帐,其中《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要在《嘉兴市交通运输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所列清单范围内,结合法律法规授权本单位的职责,做到不超范围不缺漏。同时,建立本单位“双随机”抽查机制。每次抽查均要制定工作方案,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特别是《方案》中列举的七类行为不得混淆列入“双随机”抽查执法行为。

    三、做好数据统计上报。

    各单位于每季度季末月的25日前填写《“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进度情况统计表》,将“一单两库”的建设情况及抽查监管开展情况上报局法制科,同时上报每季度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小结。

 

  

                              海 宁 市 交 通 运 输 局

                                     2017年8月2日

附  件:
分享到:
0

主办单位:海宁市人民政府主办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海宁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建设管理
建议IE7.0 1024*768分辨率以上浏览本网站 浙ICP备14012341号